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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同天气预报15天_湖南会同天气预报15天

tamoadmin 2024-07-08 人已围观

简介1.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2.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3.森林防火条例20224.为什么华为手机的天气预报不准?5.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6.4M1E法的管理内容主要分为五大等级:一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启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巡查。二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监测。三级:注意级,24小

1.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

2.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森林防火条例2022

4.为什么华为手机的天气预报不准?

5.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6.4M1E法的管理内容

湖南会同天气预报15天_湖南会同天气预报15天

主要分为五大等级:

一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启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巡查。

二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监测。

三级:注意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并24小时监测;采取防御措施,提醒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

四级:预警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大。启动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暂停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转移危险地带居民,密切注意雨情变化。

五级:警报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启动不稳定危险斜坡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紧急疏散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学生、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

唐山市气象台2022年6月5日11时发布高考天气预报:

高考期间,我市天气多云到阴,8~9日有雷阵雨或零星阵雨,没有高温天气。

期间我市的最高气温在25~27℃,温度适宜,但降水天气会给交通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请考生及家长携带雨具,注意交通安全,关注最新天气预报,适时增减衣物。

具体预报:

6月6日:多云间晴,北风4-5级阵风6-7级,16~27℃;

6月7日:多云转阴,14~27℃;

6月8日:阴有雷阵雨或零星阵雨转多云,15~23℃;

6月9日:多云转阴,夜间有雷阵雨或阵雨,14~27℃。

因交通原因不能按时到场

考生在考前应到考点实地看一看,由此规划路线并计算时间。出发时要留有余地,以防迟到。万一发生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考生可以出示准考证,向公安交警求助。

丢失或忘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每科考试,监考老师都会按规定查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生万一丢失或忘带,在入场时向考点报告,由监考老师会同考点主考核对准考证存根、进行生物识别等,确定无误后可以先参加考试。准考证到当地招办办理补发,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下一场考试前,要交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有带队老师的,考生可请带队老师帮助。

考场上突然身体不适,如呕吐、腹泻等

出现这种现象多半是因为考生精神过于紧张、饮食不洁或休息不好所致。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应及时向监考老师示意,监考老师会及时与考点办公室联系,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治疗。若考生中途离开考场,须两名工作人员陪同,治疗后可继续应考,但耽误时间不补。

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

考生如遇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声明,申请更换。

特别提醒

遇到突发性事件,首先要保持镇静,切忌过度紧张,手忙脚乱。然后进行有效的自我心理调适,通过积极的心理暗示或做深呼吸等方法消除紧张情绪,尽快将精力集中到所答的题目上来。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1

 防御恶劣天气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在防暴雨、冰雹、雷电等天气期间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思想认为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将暴雨、冰雹、雷电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思渠镇教育管理中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暴雨、冰雹、雷电等各种异常天气

 二、工作目标

 关注气象预报,在预测到影响我镇的暴雨、冰雹、雷电到来之前,结合上级的要求,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为第一目标,把暴雨、冰雹、雷电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组织机构

 建立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防御恶劣天气期间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前期检查工作

 1、各校委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将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各班每天要认真做好班级排查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教育学生提高防灾意识。

 2、学校办公电话、校委成员电话、班主任电话要确保畅通;后勤处要全面检查学校用电设施及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教务处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教学楼、综合楼等的门、窗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团委要对全校下水道、明暗沟及平顶屋面污泥杂物进行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

 各教师要对自己寝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宿管员要对学生寝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安向阳老师要对食堂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保卫人员要对校门及门卫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政教处要对学校围墙和易滑坡地段进行排查监管。

 3、各班一旦遇到险情,要有组织地迅速按照逃生演练路线撤往安全地带。定期在班上对学生开展防御恶劣天气教育,增强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为了防止暴雨、冰雹、雷电来的临,各位教师都是防御恶劣天气救灾抢险队员,随时待命,听候调遣,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报告制度

 各值班室和巡逻组,在暴雨、冰雹、雷电到来之时必须保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学校领导、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通讯工具保持开通状态。

 灾情发生时,学校领导、巡逻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及时掌握灾情,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反映详细情况,并把受灾损失的一切情况如实汇报。

 (三)、后勤保障工作

 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之前,做好各类物品储备工作。备用雨具、电筒等急需物品,提供后勤保障支持。并与思渠镇卫生院、安监部门等单位确立****,确保救援及时。

 五、应急处置行动

 1、在这暴雨、冰雹、雷电来临前,学校门卫室、宿管开始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密切注意暴雨、冰雹、雷电动向。对学校内的门窗、雨棚、设施、电线电器设备、学校在建工地等危险地段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险情,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设施,要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2、暴雨、冰雹、雷电一经来临,立即停止学校一切室外活动。

 3、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时,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将教室外的物品移进教室内,并关好学校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暴雨、冰雹、雷电来临后,学校内一切人员不得外出,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暴雨、冰雹、雷电过后,应及时抢救伤员,学校全力投入抗灾自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科任教师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时,要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并关好教室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下课时间到了也要推迟下课确保学生安全。

 应对恶劣天气是一项全面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各相关人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的调遣,随叫随到,共同努力,通力协作,确实做好救灾工作。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有序地开展防暴雪工作,将暴风雪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冬季学校和师生的出行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耿严玲

 副组长:马国强

 成员:郭春蕾、姜洪伟、刘岩

 二、预警:

 暴雪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要每天关注天气情况,并做好记录,遇到有暴雪天气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三、应对措施:

 1、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暴雪工作。

 2、及时准确的做好现场整理工作,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3、全校老师及时投入雪天道理的清扫工作之中。

 四、根据暴雪天气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或放假。放假或开学要保证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

 五、善后处置:

 抢险救援总指挥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恢复正常教学的工作。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3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平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发[XX]89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发[201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任务:

 县建设局:组织协调有关乡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县城基础设施的抗雪防灾抢险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配合县交通、交警部门做好道路除雪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排水、供气、供热等涉及居民日常生活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供气、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做好抗雪物资、车辆、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负责城市公交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公交车辆安全运行、做好公交应急车辆的准备。建立与各乡镇的应急联动网络,保证雪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最大范围内组织有效的抢险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各乡镇以及相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配合各乡镇做好街道、社区的全民应急动员,当雪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内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力争户户发动,人人参与。

 县交通局:负责入城公路路面的积雪清除工作,保障道路畅通;联系电视台,积极做好春运车辆在积雪冰冻情况下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缓行,确保安全。

 县水务局:做好县城供水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居民正常供水。

 县农牧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对设施农业加强温棚管理,及时清除棚面积雪,防止塌棚;采取增加覆盖物、热风炉加温等措施,增温保温,预防冻害;保障菜苗照射散射光,有条件的可采用补光措施。畜牧业主要确保草料储备和棚圈的保温通风,渔业养殖场点要积极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沼气用户要做好沼气池的防寒保温。

 县林业局:负责倒伏树木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清除县城树木上的积雪,确保树木不被大面积积雪压损。

 县工商局:配合各乡镇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当雪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内做好门前清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县供电局:负责全县电网及供电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供电设施安全有效。

 县交警大队:有效地利用信息组织网络,在第一时间将路面状况及时通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成立临时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组织交警就近现场疏导交通。

 县气象局:为全县指挥防御雪灾、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降雪天气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气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县公安局、发改局、安监局、卫生局、县消防大队等其他相关部门均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预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

 五、抗雪防灾工作要求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4

 为预防公司雪灾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领导小组

 公司防雪灾领导小组

 组长:吴长胜

 副组长:陆学文、谢春红、李长聚、陈刚

 组员:孙光辉、丛文奇、黄艳晶、王亚安、孙光明、周大鹏、陈扬、刘亚钧。

 现场总指挥吴长胜担任,事故急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应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1)组长总负责

 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指示,研究部署防雪灾工作;

 (2)副组长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指导落实防雪灾措施,协调消防应急行动,保持内外部联络;在应急情况下,应立即与就近卫生、安全、消防部门联系进行防雪灾抢险工作,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等;24小时安排工人值班,根据防雪灾办公室通知,随时做好电力抢修准备工作;

 (3)组员具体负责防雪灾工作的实施。

 防雪灾物资的准备及调配,防雪灾设备及人员调配,并现场负责指挥和巡查相关危险部位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与发布天气情况;积极配合防雪灾领导小组的预防及救援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做好工作纪录;

 (4)所有人员都有保护国家和投资者财产安全、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的义务。

 三预防、预警及响应计划

 1、预防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都必须收听天气预报,尽早发现雨雪天气,发现险情,及时向防雪灾领导小组汇报,将险情消灭于萌芽状态;

 (2)冬季来临必须加强学校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测及防护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线路,防止因雪灾而负重过大而引发火灾隐患;

 (3)充分利用公司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公司职工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2、防雪灾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如下: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雪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全公司宣传教育,做好公司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公司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9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0、迅速了解和掌握公司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1、做好雪灾后处理、统计、总结工作。

 12、雪灾过后,做好防水、防洪预案及相关工作的部署。

 四、其它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公司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公司员工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5

 一、防水灾应急处理程序

 1、当发生水灾时,立即切断加油站总电源,停止营业。

 2、对油罐可能进入洪水的部位进行密封。将贵重或易损坏物品和化学品放在洪水达不到的地方,做好防范工作。

 3、水灾过后,应组织排水,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情况,测量油罐水高。

 4、应急小组在确认所有隐患均排出后,恢复营业。

 5、应急小组统计损失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灾后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二、雪灾应急处理程序

 1、冬季到来时,应急小组要经常注意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雪预报,查实政府部门对灾害的应对要求;准备好防灾用品。

 2、当强降雪来临时,做好以下检查:

 (1)检查罩棚是否牢固。

 (2)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站内门窗是否关闭。

 (4)检查卸油口、量油口是否密封。

 (5)检查操作井盖是否盖上。

 (6)将贵重或易坏的物品和化学品放在不漏水的房间内。

 3、加强对罩棚和员工宿舍等站内建筑物的巡检。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停止营业,切断电源,关闭所有阀门,对卸油口和量油口进行密封,疏散站内车辆和人员,设置警戒线。如遇房屋倒塌、罩棚断裂坍塌时,要立足于自救,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点站内人员,迅速将所有员工疏散到安全地点。

 4、强降雪结束以后,应急成员按照分工立即进行清扫,必要时可以使用融雪剂,测量油罐水高,检查油罐是否进水,如已进水,应停止使用该储油罐,并向分公司营销部门汇报。

 5、清理现场,恢复营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灾后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预防冰雹灾害应急预案6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迷信、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20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第五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第七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第二章 规划与实施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第九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第十九条 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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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或者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第十六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七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第十八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九条铁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第二十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四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第三十五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第三十六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负责执行国家赋予的森林防火任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应当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执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应当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条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林业主管部门发布。

第四十四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六条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

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因为天气预报这个并不是百分百准确的,气象局是根据云图推测出天气情况,然后制成天气预报表。任何一个气象局都无法保证准确率百分百。

气象局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4M1E法的管理内容

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月25日晚23时50分,德州市齐河县突发强对流天气伴随大暴雨,引起赵官煤矿和邱集煤矿发生双回路停电,导致赵官煤矿井下滞留人员249名,邱集煤矿井下滞留人员96名。经全力组织救援,两个煤矿所有井下人员已安全升井。遇险事件发生后,刘家义书记、李干杰代省长,王书坚常务副省长,凌文、汲斌昌副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对做好当前尤其是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责任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丝毫不能有半点马虎大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突出抓好矿山安全管理。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汛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停电和暴雨淹井以及“雨季三防”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要加强双回路供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确保停电发生后能够迅速补充电源,确保安全、迅速、有效地撤出井下人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刚性规定落实,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凡天气预报为蓝色预警及以上或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暴雨过后安全隐患没有排除的,严禁安排下井作业,防范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

突出抓好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各级供电部门要围绕一级用户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电网企业全面梳理网架结构,重点针对网架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进行线路改造升级。会同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协调联动,做好电网风险分析、运行监视、信息汇总和异常处置等工作。要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处置和故障抢修等预案,做好抢修队伍、备品备件和应急电源储备,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运行保障能力。

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突出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根据遇水反应情形、灭火方法等科学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前期“四防”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对海上交通的动态监管,遇到极端恶劣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各类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及时通知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实施紧急避风。各航运单位和港口要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

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要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消防、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及时应对,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进一步加强气象、水利、电力、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汛期战备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通过规范现场、现物,营造一目了然的工作环境,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是日式企业独特的一种管理方法,其最终目的是提升人的品质: 革除马虎之心,养成凡事认真的习惯认认真真地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 遵守规定的习惯 自觉维护工作环境整洁明了的良好习惯 文明礼貌的习惯. 整理将工作场所任何东西区分为有必要的与不必要的; 把必要的东西与不必要的东西明确地、严格地区分开来; 不必要的东西要尽快处理掉。 腾出空间,空间活用 防止误用、误送 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生产过程中经常有一些残余物料、待修品、待返品、报废品等滞留在现场,既占据了地方又阻碍生产,包括一无法使用的工夹具、量具、机器设备,如果不及时清除,会使现场变得凌乱。 生产现场摆放不要的物品是一种浪费: 即使宽敞的工作场所,将愈变窄小。 棚架、橱柜等被杂物占据而减少使用价值。 增加了寻找工具、零件等物品的困难,浪费时间。

物品杂乱无章的摆放,增加盘点的困难,成本核算失准。 1.人的因素

由于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是整个工程计划和措施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因此,在安全管理系统中,是重点考虑的因素,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整个工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网络是否健全。工地应当建立由项目经理为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从现场施工、机电管理、材料设备、后勤、保卫等方面分工,责任到人。

(2)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工地安全生产台账是否建立。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各工种都应有明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地还应建立起安全管理台账。

(3)参加施工的人员是否全部接受过安全生产知识的讲座,安全例会是否及时召开。应当经常召开安全生产知识的讲座,使施工人员了解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且定期召开工地安全例会,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态势,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违章作业行为,防微杜渐,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一线操作人员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地电工、焊工、起重工、挖掘机操作人员都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由于他们是一线的操作人员,安全往往就掌握在他们的手中,因此对操作人员的生产技能的再培训非常重要。

(5)工地是否设有安全生产巡视员以及监督机制是否完善。驳岸施工点多线广,投入劳力多,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也较多,施工现场需配备安全巡视员,经常进行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排出隐患。

(6)安全生产的宣传是否到位,各种横幅、戗牌、标牌是否设置。施工现场安全氛围的营造也不可忽视,良好的宣传氛围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开展,使施工人员永远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机械的因素

目前,驳岸工程施工的机械化作业程度在不断提高,机械的投入使得工程进度有了明显变化,而对机械的安全管理,也变得尤为重要。具体包含如下方面。

(1)各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施工准备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保养。施工进场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如柴油机、发电机、空压机、砼搅拌机、振动棒、水泵、轻型井点设备等,做好清洗、除锈、润滑、更换工作,保证其良好的运转性能。

(2)机械设备的易磨损件是否配备。因砼浇筑与井点降水过程都是连续的,所以搅拌机与泵类机械的正常运转很重要。工地应配好相应的易磨损件,如搅拌机的调节螺钉、内外刹皮、钢丝缆、泵类机械的轴承、油封等。

(3)柴油发电机、泵类机械等设备是否备用。

一旦发生机械故障,需要有备用的设备来替换,以避免工程停工。

(4)船舶设备在航道中的停靠是否安全。驳岸工程施工中工程船舶的停靠要符合相关法规,要避免与其他航行船舶的碰撞,最好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发布施工期间的“航行通告”。

3.材料的因素

材料是工程投资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材料的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最后的总造价,对材料的存放、保管及使用中的损耗管理至关重要,对材料的安全管理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要做好水泥、砂石料、钢材、木材等大宗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工地夜间要有值班保卫人员,防止施工材料被盗等现象的发生。

(2)防爆。易燃易爆油类的存放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做好防爆工作。

(3)石料抬运中注意人身安全。主材料中的石料因体积大、重量重,在场地内的卸运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目前,驳岸工程施工中石料的场内运输、卸运过程还是由人工来完成的,对于抬运的线路、抬运的工具都要经常地检查,避免人身伤亡。

(4)钢管、卡扣件等零星材料的存放要统一整齐码放,避免散失。

4.方法的因素

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费用、工期、质量和安全。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围堰构筑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安全,是否考虑到受水位变落的影响。围堰的施工方案一定要慎重周密,构筑围堰前,要查看历年的水文资料,了解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最高水位,结合施工经验与历年水文资料确定围堰顶标高。有些施工单位,还将围堰的安全进行风险转移,即通过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对围堰安全进行保险,这种方法可以借鉴。如在施工中途遇雷暴雨而导致水位暴涨,危及到围堰的稳定,可采取暂时放弃的方案,即向围堰内放水,让内外水位平衡来保证围堰的稳定。

(2)基坑开挖的方案是否安全可行。基坑两侧放坡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基坑的边坡坡度可根据土质而定,砂土可定为1∶0.8,粘土可定为1∶0.5,城区段可能遇到松散的杂填土,边坡还要加大到1∶1,甚至更大。

(3)工地电路的铺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工地用电需按照三级安全保护措施来装备,如主电缆的接头处需悬空挑起,用塑料薄膜包扎好,防止受潮短路;水泵、砼搅拌机、井点降水设备都应分路设置,各级控制开关、闸刀、漏电保安器的漏电动作时间都应逐级递减,确保不因分路跳闸而影响总电路跳闸;闸刀箱应上锁,由专人负责,阴雨天需将各闸刀箱用塑料薄膜包扎好,防止受潮。

(4)需搭设脚手架进行墙体砌筑,要考虑脚手架的安全。

5.环境的因素

环境因素是客观的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1)基坑开挖线附近是否有建筑物,是否制定支护措施。在城区附近施工时,开挖线附近可能遇有楼房、油库油罐、供电部门高压线铁架基础等建筑物,施工前需充分考虑,会同甲方、监理、设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固措施。

可采用打入钢板桩支护的方案。对建筑物加固的施工方案需报监理、甲方认可,如有必要亦可请当地安监局到现场会诊、备案。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建筑物的观测(沉降观测、位移观测),如有井点降水的还要进行地下水位的观测,避免地下水位降得过低而引起地基沉陷,如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建筑物有大的位移或沉降情况,应及时向设计部门申请,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如线型的变更、基础断面的变更等。

(2)基坑开挖前须咨询甲方有无地下管线、光缆、军用电缆或其他不明障碍物。如遇有地下管线、光缆等,要请这些管线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到场,开挖过程中采用人工开挖。

(3)在有防火要求的单位附近施工时,要制定相应的消防方案。

(4)定期收听天气预报,对恶劣天气诸如台风、暴雨的到来,工地要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实践证明,“4M1E”是一套全面的管理方法,应用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可极大地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